消防安全检查通报(第257期)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10

消防安全检查通报(第257期)

校内各单位:

2024年4月15日至21日,保卫处和学生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情况及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无问题的单位:15日抽查的西3舍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16日抽查的西2舍美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政法学院和网络工程学院,西5舍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西15舍知新书院;19日抽查的东1舍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和文学院;20日抽查的西10舍设计学院和文学院。

二、抽查存在的问题:4月18日抽查的西6舍音乐舞蹈学院223室、530室电加热锅各1个,西6舍体育学院230室电烧水壶1个;20日抽查的西8舍政法学院415室电加热锅1个,西8舍美术学院506室电加热锅1个。

三、问题处理情况: 

(一)对当事人的处理。发现违纪问题的,由该教学院落实当事人,并按照《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给予处理,处理决定在学生公寓门口张榜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对发现的违规电器予以暂扣。

(二)对当事人所属教学院的处理。一学期发现学生一次违反规定情况的,对该教学院进行通报批评;一学期发现两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给该教学院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一学期发现三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由学校主要领导对该教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建议: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金沙6165总站线路检测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院政发〔2016〕42号)相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力度,坚决纠治在办公区域、学生宿舍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电动车推入楼内停放充电及“飞线”充电,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保卫处

学生处

2024年4月22日